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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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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我省2022年“安全生产月”这么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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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7号)要求,为组织开展好我省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省安委会办公室于5月18日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赣安办字〔2022〕59 号),对全省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进行了总体部署,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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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以人为本理念,围绕第21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贯彻落实活动要求,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创新形式、广泛发动,全面开展我省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提升安全素质,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凝聚全省上下“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安全”的强大合力,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22年6月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启动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开展安全生产知识“人人学”活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推动向县(市、区)、乡镇(街道)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延伸,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我省五十条具体举措,深刻领会措施、举措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大家谈”活动,推动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我省五十条举措落地落实,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稳控安全形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大力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持续推进“五个一”活动和“十个一次”工作,严格落实“一报告、双签字”制度,深化“双千示范”工程建设,完善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确保企业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

 

(三)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安全培训,强化安全技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重点行业领域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跨地区、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提高协同处置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应急能力。省级将以“江西应急·2022”为代号,开展江西省2022年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综合演练,有条件的地区和有关省属企业要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参加应急演练,充分调动应急资源,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水平。要通过应急演练活动,分析评估应急预案各个环节所存在的不足,针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要总结提炼安全技能提升行动经验做法,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突出以工贸、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为重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考核规范提升行动和工伤预防能力培训提升行动,大力提高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前后,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地区和行业实际,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邀请主流媒体和网络直播平台及社会各群体、公众人物、行业专家等,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救援技能趣味测试”、安全风险防范“人人谈”等活动,积极组织参与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的“新安法知多少”知识竞赛等活动,协调主流媒体走进安全体验场馆,引导公众学习应急知识,提升安全技能,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文创产品等,利用集中活动和各传播载体推送发放,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今年将在吉安市设立省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会场。

 

(五)深入推进安全风险防范大宣传大实践,开展安全宣传与实践“双五进”活动。贯彻落实省安委办《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大宣传大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推动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结合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灾害信息员、社区网格员、安全志愿者等,积极参与“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扎实开展企业员工“我为安全做一件事”实践活动,开展“农村大喇叭——安全之声”主题宣传,积极举办“开学第一课”、安全教育进军训等活动,举办“安全明白人”“小手牵大手”“我把安全带回家”“给爸爸妈妈的安全家书”主题征文演讲等家庭成员共同参与的活动,坚持安全宣传和安全实践同步实施、统筹推进,走深走实、见行见效,打造“五进”活动升级版,共同推进安全宣传与实践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切实以文化促安全、以安全促发展,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组织开展安全隐患“随手拍”活动。坚持“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保安全”,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安全风险隐患“随手拍”等活动。省级依托“江西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平台,打破时空限制,紧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航空运输、水上交通、燃气、消防、旅游、校园、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广泛发动企业一线从业人员和广大社会公众、全体网民,通过江西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随手拍”小程序,第一时间上传报告身边风险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排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对网民和群众上传反映的隐患情况落实转办核查、闭环治理、警示曝光、举报奖励,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动企业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七)组织开展应急科普讲解和新媒体应急科普作品创作征集活动。普及应急安全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方法,组织全省各级应急管理系统工作人员,从事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科普讲解工作的专职或兼职讲解人员、应急救援专业人员,其他从事应急管理相关事业的有关人员,积极参加应急科普推广、应急科普讲解活动,突出“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组织开展首届江西应急管理系统应急科普讲解大赛,推进“安全宣传全屏传播”,积极参加应急管理部第三届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征集展播活动,激发社会创作,组织开展全省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征集,推动产生一批全省应急科普优秀作品及优秀创客。

 

(八)开展第十七届“井冈山安全发展论坛”活动。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融合安全生产知识“人人学”、安全风险防范“人人谈”,组织有关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专家和安全生产工作者,以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走深走实、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重点,交流研讨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风险防范、事故隐患排查、安全预防控制、应急救援演练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并面向全社会各行业领域开展汇智聚力共谋安全发展建言献策活动,邀请优秀代表参与论坛活动,为筑牢安全防线做出积极贡献。

 

(九)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巡查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强化“隐患不排查不化解就是事故”理念,对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原则,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等内容情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巡查,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安委会定于6月份开始,对全省11个设区市党委、政府及赣江新区管委会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巡查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持续深入推进、及时反映工作,要组织发掘、筛选、宣传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正反典型,让正面典型成为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示范力量,及时曝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突出单位和企业,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内容

 

“安全生产万里行”6月启动,12月底前结束。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紧围绕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巩固提升”攻坚战工作要求,按照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集中整治、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打击资源矿产、查处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强化水上交通事故追责、严查化工、矿山劳务派遣违规用工等“打非治违”集中行动要求,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区域行”“专题行”“网上行”等宣传报道活动,及时报道排查整治和集中行动的工作进展、办法措施等,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宣传推广经验做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赣鄱行”新闻采访活动,组织由安全生产专家、监管干部和媒体记者组成的采访团,深入地市采访报道各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情况,反映整改措施,曝光重点行业领域、单位场所和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典型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用好“12350”举报投诉热线和“119”“96119”消防举报电话,以及微信微博举报平台,重视“随手拍”隐患反馈整改,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对举报的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并根据线索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及时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由省安委会组织开展,成立由省应急管理厅、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为牵头单位、省安委会其他各成员单位为成员的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省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厅长龙卿吉为主任,牵头单位分管领导为副主任。省组委会在省应急管理厅设办公室,负责全省“安全生产月”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协调工作,综合指导各设区市、行业、省直部门开展活动。办公室主任由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刘闯兼任。

 

(二)广泛动员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及时制发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通知,制定“路线图”“施工表”,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协调联动,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推动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于5月底组织开展主题访谈活动,启动我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充分发挥各级各类网站和媒体平台作用,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打造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安全生产报道格局。要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针对性实效性强的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确保活动实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与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集中攻坚和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风险防范大宣传大实践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结合起来,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

来源:江西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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